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及《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高碑店市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肉鸡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碑店市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肉鸡养殖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保定市高碑店市辛桥镇孤株村东。
3、建设单位:高碑店市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38.09亩,拆除现有鸡舍和污水处理设施,对养殖区进行重新建设,办公生活区利旧,建设完成后,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建设标准化鸡舍10栋16300平方米,管理区(办公室、宿舍)500平方米、附属设施(空气能、配电室、库房)500平米,储粪棚及污水处理共1700平方米;购置四层笼具及配套设备等。项目建成后肉鸡存栏50万只,年出栏白羽肉鸡300万只。
5、项目总投资为2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碑店市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龙
联系电话:13466674919
邮 箱:55374366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
联 系 人:陈建军
联系电话:0312-5905362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北大街139号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
六、 公示期限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4日。
高碑店市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