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概述:
高同武、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CCTV12)《律师来了》优秀公益律师、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门诊室》、《律师帮帮忙》等栏目特邀嘉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北京商报》特邀撰稿律师。
人物介绍:
高同武律师,男,汉族,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所办理的大案要案曾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CCTV-13),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CCTV-12),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河北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北京日报》、《京华时报》、《新京报》、《法制晚报》、《财经》、《澎湃新闻》、《南方周末》、百度网、搜狐网、腾讯新闻、网易新闻、东北网等几十家新闻媒体报道。
高同武律师曾从事多年教学工作,精研法理,文化底蕴深厚,实务经验丰富。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成功案例和经验,擅长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非法集资犯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涉黑涉恶犯罪,贪污、贪贿等职务犯罪,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暴力犯罪辩护,死刑辩护,再审申诉,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业务。
办过的重大案件有轰动全国的河北“亿元水官”马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案;北京某公司50多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辽宁梁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强迫交易、保险诈骗案;公安部某企业董事长贪污、受贿案;河北省王某某涉嫌电信诈骗案;“京东商城”刷单被骗800万第一案;张某某因恋情涉嫌敲诈勒索8000万等案件。
教育背景:
高同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曾担任多年教育工作,高级职称,精研法理,文化底蕴深厚,实务经验丰富。
社会职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辩论赛评委,山东省鲁东大学客座教授,北京电视台BTV法治栏目嘉宾律师,中央电视台CCTV12《律师来了》公益律师。
擅长领域:
专注于刑事辩护,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审查。
荣誉头衔: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被选为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 年鉴人物,载入《中国刑辩大律师》。
律师荣誉:
2017年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
2018年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
2019年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
2020年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
2021年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
2022年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
2023年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
经典案例:
金融犯罪
1、吉林省李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缓刑)
2、北京市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轻判处缓刑)
3、北京市朝阳区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50多亿重大案件)
4、北京市朝阳区何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10多亿的重大案件)
5、北京市海淀区薛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20多亿的重大案件)
6、北京市朱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35亿重大刑事案件)
7、上海市宁某某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重大疑难案件)
8、北京市王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撤销案件,无罪)
9、河南省张某某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从轻判处有期徒刑)
10、某省白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某银行高管, 从轻处罚)
经济犯罪
1、北京顺义区王某某涉嫌诈骗罪(改变罪名为非法经营罪,由量刑建议10年以上,改判为有期徒刑4年)
2、山东省陶某某诈骗罪(改变罪名,从轻处罚)
3、河北省孙某非法经营罪(生产烟草制品机器,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六个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4、南京市某公司30多人涉嫌诈骗罪(检察院对罗某量刑建议10年以上,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诈骗罪改为合同诈骗罪,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5、吉林省王某某开展3A信用评价等级和体系认证业务十多人涉嫌诈骗案(重大疑难案件)
6、张某某因婚恋纠纷引起的敲诈勒索案(涉案金额8000多万)
职务犯罪
1、北京李某某涉嫌贪污罪、行贿案(正厅级干部、书法家)
2、辽宁省某大学校长贪污罪上诉案(正厅级干部,二审改判减轻二年)
3、山东省某大学领导受贿案(正处级干部)
4、闾某某贪污罪(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无罪)
5、河南省某建设局领导马某某玩忽职守罪案件(判处缓刑)
6、魏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正局级干部,改变罪名,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7、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杨某某行贿案(不予起诉,撤销案件,无罪)
8、某公安机关副局长国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案(重大影响疑难案件)
9、河北省张某挪用资金罪(检察院不起诉、撤销案件、无罪)
10、河北省秦皇岛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亿元水官"马某某受贿案、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案;
11、上海市某核酸检测公司李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非法经营罪(重大疑难案件)
12、某钢铁集团采购科长张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二审由10年改判为有期徒刑6年)
涉黑犯罪
1、吉林省魏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检察院不起诉,取保候审后,撤销案件,无罪)
2、海南省某公司领导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许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没有判处涉黑犯罪)
3、江苏省王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重大影响案件)
4、山东省韩某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重大影响案件)
5、河北省徐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案件(重大影响案件)
最高法院案件
1、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苏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
2、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陈某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王某某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不予核准死刑,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4、北京市董某某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诉)
5、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诉)
其它刑事案件
1、北京市赵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2、李某某非法购买、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不予起诉,撤销案件)
3、安徽省吴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三年半二审改判为两年)
4、刘某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判处缓刑)
5、孙某某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判处缓刑)
6、湖南武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缓刑)
7、贾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判处缓刑)
8、山东省刘某某虚假诉讼案(改变管辖,最后撤销案件)
9、李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不予起诉,撤销案件)
10、宋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缓刑)
11、赵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
其它民商案件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两会报告的“未成年打赏无效,全额返还158万”案件,上热搜榜第1名
2、山东省某公司与某集团公司限定交易垄断纠纷案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10大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法庭成立5周年100件典型案例
工作目标: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感言:
坚决维护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努力实现每个案件的公平正义。
执业地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详见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