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机电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8-11-29 15:15  来源:保定人民政府网 作者: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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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27
采购项目编号:BDTDZFY2018-11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政策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乾 0312-863868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云帅捷 0312-5061571
采购预算金额:471307.60
采购用途 : 检务大厅机电配套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4)进冀投标企业需是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开标时携带的资料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承诺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网上公示页(在有效期内)(外埠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凡提供资料复印件的材料,投标人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在本项目内登记报名,否则出现的一切因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而出现的投标失败的情况,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由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登记注册。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开标现场缴纳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1-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2-04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09 09:30
开标时间:2019-01-09 09:30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供货时间:工期:2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检务大厅机电配套设备采购安装
传真电话:0312-5061571
受理质疑电话:0312-506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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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清风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