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0-09-28 09:04  来源:保定新闻网 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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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郭灵君与建玉辉、方小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建玉辉、方小辉二人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逃避在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建玉辉、女、1969年10月29日生、住、河南省灵宝市新灵中区一单元4楼东户。

被执行人:方小辉、男、1969年9月26日生,住地同上。

被执行人、建玉辉、方小辉,夫妻二人、原祖居灵宝市阳店铺方家河村村民,后来移城居住灵宝市新灵中区,〈夫妻二人欠下债务后法院判决生效法律文书后〉至今二人为逃避法院执行躲与外地生活十几年之久,现可能躲在陕西省西安市,或者周边地区生存。

现望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藏点生存处, 奖励举报人1000元现金,举报后使得本院得以执行并变现的再给予执行变现款的5%奖励,并申请人另行给予再次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现公告面向全国发布,望媒体界的同仁、爱心人士给予转发宣传举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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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清风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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